沈逸初搬去次卧的理由是应酬多、睡得晚,怕影响我养伤。
可他却有精力在每个凌晨,陪着宁云蔚倒班,在深夜的街头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饨。
以前我总不明白,面对我时惜字如金的哑巴,怎么在别人那里,会有说不完的话。
现在,我不想弄明白了。
手机屏幕在掌心里亮起,外派的邮件躺在收件箱里。
我利落地点击了“确认”。
早上,我是被门外的沈逸初吵醒的。
他在给刚下夜班的宁云蔚哼着一首不知名的安眠曲。
突然,小腹一阵剧痛,我弓着腰强行忍住。
大概过了十多分钟,我缓和了不少,额头挂满了汗珠。
我吐出一口气,下床想去吃点东西。
沈逸初瞥了眼我的脸色,快速挂断了电话:
“是不是来月经了?还疼吗?”
我没有理他,安静地坐到餐桌旁。
不一会儿,他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药膳乌鸡粥走过来:
“专门给你熬的,补气血。医生说你这右手受过大创,得长期精细养着。”
我刚想喝一口。
沈逸初突然伸手,轻轻按住了我。
“等等,先别吃。”
他退后一步,调整角度,对着那碗粥拍了张照片。
指尖在屏幕上飞快跳动,把照片发给了宁云蔚。
我捏紧调羹:“拍给她干什么?”
“云蔚说她刚转正,压力大,一熬夜就胃疼,想学学怎么做养生餐。”
沈逸初收起手机,语气理所当然。
“刚出大学,对什么都新鲜。上次瞧见你那套睡裙,也缠着问了半天。”
我握着调羹的手微微一顿。
“所以,你带她去买了?”
沈逸初以为我只是随口一问,便低头继续摆弄手机:“嗯,顺路。”
其实不用他回答,我已经在宁云蔚昨晚发的动态里看过了。
照片里,她穿着那套和我一模一样的深v蕾丝真丝睡衣,大半个肩膀裸露在外。
背景是她卧室的床头。
而沈逸初最常戴的那条领带,正松松垮垮地挂在她的床头柜上。
宁云蔚似乎总对我的同款有着近乎偏执的狂热。
要用我常用的口红号色,要喷我习惯的木质香水。
甚至,连我最珍视的东西,她也要分走一半。
上个月,我在宁云蔚的办公桌上,看见了一个手工缝制的皮质记事本。
那是我们结婚三周年时,我的右手还没废,忍着针扎的疼,熬了几个通宵亲手帮沈逸初缝制的。
本子的内侧,还用钢印烫着我们结婚的纪念日。
那天我问沈逸初,他的解释轻描淡写:
“云蔚最近总是丢三落四的,她瞧见我用这个,夸你手艺好,我就顺手给她当工作笔记了。”
“左右不过是个本子,你别太敏感。”
“我不喜欢学人精。”
我看着面前渐渐变凉的粥,语气没有一丝起伏。
沈逸初眉头皱了起来:
“不至于吧?她那是崇拜你,觉得你品味高又懂生活,才处处学你。你年纪也不小了,大度一点。”